转发《关于开展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 疫情防控全员线上培训的通知》

  • 2020年02月18日 11:32
  • 点击:[]

各辖市(区)教育局,经开区社会事业局,局属各单位及有关学校:

为增强广大教师自我防护能力,提高学校疫情防控专业化水平,根据省委、市委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和《常州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精神,决定开展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疫情防控全员线上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培训对象

全市中小学教师(包括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非校事业单位的在职在岗教师)和幼儿园教师。

二、培训时间

2020年2月24-25日。

三、培训内容

培训形式为线上学习,内容分为三个板块,分别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专题视频、校园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知识汇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专项知识检测。

四、培训安排

本次培训依托常州市教师发展信息化平台开展,教师可在电脑上登录信息化平台参加学习;也可在微信上关注常州市教师发展学院公众号,绑定信息化平台账号,在微信端学习,之前已经绑定账号的教师可直接在微信端学习。为减少培训期间网络拥堵,疫情防控培训分地区、分批开展,具体安排如下:

224日一25日:武进区、经开区教师,共15036人;

1.本次培训由市教育局统筹部署。市教育局人事与教师工作处负责组织管理,体卫艺处负责提供培训内容,市教师发展学院负责具体实施,市教育科学研究院负责网络保障及硬件维护或升级。

2.各辖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做好培训的组织与协调,确保动员本区教师全员参训;各辖市区确定一名项目负责人,2月19日前将负责人基本信息报送至市教师发展学院,报送邮箱pxhbh3Jczedu.cn,联系人:胡兵华。

3.本次培训纳入教师继续教育内容之中,对所有参加培训且知识检测合格的教师,认定市级培训10学时,由市教师发展学院负责录入培训系统。

4.为确保培训顺利开展,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请在2月20日之前确认常州市教师发展信息化平台账号,如账户或密码错误,联系本校人事管理员在省平台查看账号、重置密码。

5.市教育局对本次培训进行专项督查,并将结果反馈至各辖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相关单位。


上一条:转发《关于在疫情防控期间有针对性地 做好教师工作若干事项的通知》
下一条:停课不停学,我们在行动!

关闭